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东街片区、溇水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全标识牌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鹤峰县东街片区、溇水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包括屏山大道主线新建工程和相交道路改线工程两部分内容。屏山大道主线:新建工程起点为中村大桥向南约120m处(K0-120),终点为Y026向南约20m处(K3+717.438),路线总长约3.84km,标准路幅宽32m,其中两侧车行道宽各10.5m,两侧人行道宽各5.5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
相交道路改线工程主要包括S245改线工程,S245改线工程全长278.327m,标准路幅宽20m,车行道14m,两侧人行道各3m。设计时速20Km/h。
内容主要含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2.2 招标内容: 安全标识牌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合理、可靠、可行的质量保证方案;
3.1.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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