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FWFA00000058435)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项目(项目名称)询价人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项目(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协助公司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前的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专项资料整理。
2.1.2公司/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2.1.3 服务时间: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料准备及提交。
2.1 询价内容
为需方提前筹划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需材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材料、财务与研发材料、人员与研发活动材料、其他材料等),并协助需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代理和专项审计工作,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需相关资料,按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但须提交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3.2报价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询价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报价人须具备自2020年9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官网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3.5技术要求
3.5.1报价人需实时掌握最新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政策及地方细则,能协助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账(统计报表)。
3.5.2明确公司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是否属于领域范围,区分高新技术产品与非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收入占比。协助出具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5.3具备研发费用归集与核算能力,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导公司规范研发费用辅助账(含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等),确保数据与财务账套、纳税申报表一致。
3.5.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研发项目与科技人员关联材料,并且能根据具体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
3.7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4. 报价人须知
4.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万元(含税),税率6%。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报价人开展的工作以及参加咨询、审查、检查及配合工作的所有费用,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4.2支付方式
4.2.1无预付款。
4.2.2需方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4.2.3需方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直到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款项)。
4.3结算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总额比例结算。
4.4计量验收方式
需方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采用官网公示通知方式验收,由乙方出具服务验收证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5质量要求
协助需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4.6其他要求
4.6.1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相关资格业绩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内容。
4.6.3售后服务:/
4.7履约担保
现金:无。
履约保函:无。
4.8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并要求对构成逐页加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9日16时至2025年9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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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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