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咨询服务(二)。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海域。本工程项目拟建设3个5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利用规划岸线长度879米,陆地占地面积约为20.9万平方米,设计年吞吐量5000万吨,堆场内部主要包括机制砂及碎石堆场,辅助建构筑物等。
(2)招标内容: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帮助招标方取得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并提供咨询及申办服务。倾倒量144.13万立方米一次性办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之起至取得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4日自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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