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9月
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周转材料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径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盾构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包件划分,物资品种、数量及计划供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物资需求一览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为生产商,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具有与产能配套的安装、拆卸、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生产和仓储等相关能力。
3.3 财务状况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租赁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租赁业绩、安装和拆卸业绩可分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