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所用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决定对本项目所需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子项目1: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
范围东至永定河现状左堤、西至阜石路西延桥上游水闸南路与麻峪北街交汇处、南至高井沟汇河口右侧堤岸、北至阜石路高架以北。施工内容新建永定河左堤约1公里、高井沟堤防约0.3公里,加高防浪墙约0.6公里,修复滩地约10公顷,搬迁10.7万平方米,同步实施堤防安全监测、外电源改造、管线改移等工程。
项目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街道麻峪村
子项目2:良坨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第2标段项目
项目地址:项目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境内
2.2招标内容:机械设备租赁。本次机械租赁招标分为3个包件,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及数量详见“第五章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2 投标租赁设备性能良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需要;
3.3 投标租赁商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商业保险、交强险及相关证件;
3.4投标机械设备要求运输车需交强险商业险齐全,其他设备配备属地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以及尾气检测报告,出厂在7年之内并提供相应资料;特种设备进场后,第三方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出厂在4年之内,并且新旧程度满足80%,并提供相应资料;设备进场投标机械设备租赁商必须按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司机和机修操作人员的岗位的驾驶证、操作证书;
3.5 投标人应能够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日常检查、维修方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8 登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