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9月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县农业装备智造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平原县农业科技装备智造示范基地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理位置: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
项目工期:200天
标段划分: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09亩,总建筑面积约900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业智能装备制造厂房、农业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农业智能装备孵化车间、综合服务中心、室外道路硬化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合同造价:10181.0828万元
项目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混凝土,C15-C35混凝土23407立方米,混凝土应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相应标准。
2.2本次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
3.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7运距要求:为保证混凝土浇筑时效性以及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投标人商混站运距须在30KM以内,如超出范围供应商混凝土出现一切质量问题造成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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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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