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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1标三分部项目水稳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1标三分部项目水稳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使用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组织招标采购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水稳沥青,数量为37918.53吨(改性沥青混凝土(细粒式SBS(I-C))5550吨,沥青混凝土(中粒式)5504.78吨、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5%)23067.49吨,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3%)3796.26吨。

2.3详细数量规格、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

2.4招标编号:FA000003736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及代理商,具有招标物资供货能力,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2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出具的带有CMA图章的产品 质量检测报告。

3.5投标生产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需提供近三年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应的履约良好证明资料。

3.7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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