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检测中心试验检测用房改造装修工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南沙检测中心试验检测用房改造装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单位为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询价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南沙检测中心位于广州南沙区金岭北路板头九街10号,现需对试验检测用房进行改造。
2.2.询价内容
2.2.1 本次询价的标的:试验检测用房改造,详见后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 交付时间:自采购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需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
2.2.3 交付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板头九街10号
2.2.4 支付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发生的承揽工作量进行结算。首次付款经需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次计量工作量的97%。至12个月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当次计量工作量的3%,即支付至计量工作量的100%。2年质保期内,承接方需对因施工质量或材料问题导致的缺陷承担修复责任,费用由承接方承担。
2.2.5 最高报价限价:15万元。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3.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 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 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4.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09-09 15:00至2025-09-14 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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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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