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
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项目
钢管桩改造及运送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项目施工需要,现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及导助航设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钢管桩改造及运送等工作内容进行招标,具体工程量详见服务清单,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施工范围:洋浦港洋浦港区湾底作业区国投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水工构筑物工程、导助航设施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0万吨级码头,包括码头平台、1#引桥、2#引桥、端部防撞桩、接岸结构改造及附属设施、排水设施、水域带式输送机栈桥(码头及1#引桥部分)等。辅助设施包括系船柱、护舷、轨道及扣件、栏杆、围油坎、岸电设备基础及各类设备基础等、堤头灯、导助航设施等,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临时工程以及保证文明施工的必要设施。具体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招标内容:
拟对洋浦港10万吨级公共粮油码头工程10000吨钢管桩进行改造及运送,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服务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投洋浦港二期5#泊位西,规划干冲岸段通用泊位作业区转角处侧。
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系统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资质证件要求:中标后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送、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 9 月 12 日11:00至2025年 9 月 19 日10:20自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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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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