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土方开挖及外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石家庄地铁项目土方开挖及外运2025-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方开挖及外运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线路全长约24.4km,全线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建设地点:土建五工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裕华区,施工内容包括3站4区间,分别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广电总站区间、省广电总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
2.2 招标内容:(土方开挖及外运),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
3.1.2 设备资质要求:具有石家庄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管理制度,所提供设备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要求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同类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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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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