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由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揽的G1816活性粉末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供应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其中,RPC干混料采购已经完成采购,现计划拟对RPC预制构件加工承揽单位开展招标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采合规管理方案的规定,决定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G1816活性粉末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项目起点位于合作南,终点至甘青界与青海省在建的G0611张汶国家高速公路相接,主线全长105.841km,设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型立交1座,服务型立交4座),设匝道收费站4处(1处利用),服务区2处,全线共设置隧道7座,主线桥30座,互通匝道桥84座,天桥4座,涵洞143道,其中箱涵127道、波纹管通道涵16道,主线桥隧比44.42%。超高性能混凝土预制构件主要应用于隧道工程、路基排水工程及防护工程,项目目前已启动隧道施工,计划2025年5月份启动路基施工,2025年底土建工程施工完。
图 1.1 G1816路线平面图
项目地址:甘肃省合作市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RPC预制构件加工承揽单位招标分为2个包件,加工方量、要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
3.2 投标物资加工制造厂家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3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至少有1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的加工业绩及1项中交集团高速公路的加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当地省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参与服务,否则视为本次废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其它条件:
投标人投标前需到项目进行样品生产,样品生产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持有样品生产的合格证明方可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新采购子平台”,下同)(网址:https://p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9月17日12时至 2025年9月18日12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8日之前将干混料邮寄至项目、并派预混专员进行试拌、试拌后产品满足相应技术指标之后方可以获得试拌证明,获得试拌证明之后,请于2025年9月28日12时至2025年10月9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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