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喀什项目钢绞线(直接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喀什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绞线(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新疆喀什项目为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2.2项目工期:24个月
2.3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 。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绞线 |
/ |
吨 |
105 |
2025.9 |
新疆喀什项目供货地点 |
|
合计 |
105 |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4.2结算方式:月结
4.3付款方式:每期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90天)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3%质量保证金
4.5其他情况: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注册资本金、资信、业绩等信息)、推荐理由(说明供应商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等。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作为内贸供应商,具有资源保障有力、钢绞线质量可靠、服务优质高效等诸多优势,具体推荐理由如下:
该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能按时或提前完成交货,展现了出色的供应链管理和履约能力。同时,对于项目部提出的合理需求与调整能够积极配合,沟通渠道畅通,遇问题能主动协商解决,服务态度良好,具备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
此外,中交二公局贸易分公司作为中交二公局内部单位,自身也常作为供应商承担直接采购事项。其优势在于与中交二公局沟通协调更方便,且具有较强的垫资能力,在价格方面也可能更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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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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