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零星材料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土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零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框架协议采购。通过谈判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建立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供所属项目使用。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土建项目经理部签订战略供应商框架协议,同时与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土建项目相关工区签订供货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东起8号线主支线接轨站大涧站,西至胶州火车站。线路途经青岛市城阳区和胶州市,串联红岛经济区、少海新城和胶州市主城区,主要沿正阳西路、规划营旧路、云泰路、扬州东路和杭州路敷设。线路全长 20.4km,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12座,线路设换乘站4座。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零星材料 |
/ |
1 |
批 |
青岛市胶州市8号线支线施工现场 |
详见附表零星材料清单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能够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的物资。
3.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较强的垫资能力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全项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的各项规定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技术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2个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相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纳入按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供应商未被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17时至2025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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