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
编号:SCFA00000065075
各报价单位:
本次竞争性谈判是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办公大楼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集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信科集团子公司北京中交紫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相关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信科集团武汉办公大楼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项目地点:武汉市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96万元。
项目概况:现信科集团武汉办公区已完成租赁,为保证办公场所尽快投入使用,提升武汉办公区管理效率,现开展信科集团武汉办公区视频会议系统采购事项。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视频会议系统。清单详见附件1。
项目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备货,从备货到安装调试完成30天。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设备类质保期3年,软件类质保期2年。
报价人资格要求:
1、企业基本情况:报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须提供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价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企业资质:供应商需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CS2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音视频系统集成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从202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的3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为:(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2)合同应为本次同类采购合同;(3)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5、报价人应具有专业的项目实施团队。核心成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的实施经验,出具最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如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出具截止到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如有)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若有)复印件。(2)拟配备的其他团队成员,须提供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证明。
6、企业信誉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企业近三年无失信记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记录。(报价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报价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报价人或报价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7、报价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报价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8、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报价人的报价均作无效处理。
9、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报价人需接受竞谈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项目工期、质保、安全、保密及违约条款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报价。
12、本次竞谈不接受仍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信科集团黑名单企业的报价。
13、报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报价将被否决。
14、其他要求:本次竞谈执行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会被废标。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谈邀请发送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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