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航道视频监控设备及视频监控平台升级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FA0000005067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航道视频监控设备
及视频监控平台升级项目采购
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航道视频监控设备及视频监控平台升级项目采购内容云台高清相机、400万像素黑光高清摄像机、800万像素黑光高清摄像机、400万像素35倍光学变倍泛智能黑光球、AR鹰眼摄像机、光纤收发器(20KM)、光纤收发器(10KM)、智能NVR设备(渡口人数统计)及视频监控平台升级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到货周期:(1)到货周期,收到正式订货通知后30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项目地;(2)整体工期,总工期为2个月,该日期为暂定日期,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和业主需求进行调整,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质保期:质保期1年,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以及因卖方因为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1至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报附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报附注的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主要报价产品(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主要报价产品的代理商证书、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至少完成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1)合同签署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3)合同内容应为视频监控类项目合同;(4)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清单内容页、总金额页);(5)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6)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 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企业近三年无失信记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6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7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项目工期、质保要求、保密、安全、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废标。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仍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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