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龙湖片区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南广场项目-耐水石膏板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龙港市龙湖片区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南广场项目耐水石膏板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龙港市龙湖片区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南广场用地面积108141㎡,总建筑面积6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0㎡。地上工程主要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及铺装场地、水景工程、建筑、园林小品等,建筑主要包含咖啡厅、商店配套、公共厕所等。地下建筑面积62000㎡。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59550㎡,停车位2140个,地下商业面积:约1150㎡,设备用房面积约1300㎡。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耐水石膏板,约30307.2㎡,详见第六章《需求物资清单》),结算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供货数量增减均不构成违约。
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段:暂定为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要求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2年内与中交集团内项目没有恶意诉讼纠纷;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报价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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