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拌合事业部长赣铁路4标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事业部长赣铁路4标因混凝土运输需要,决定租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现征集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电子化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设备使用地为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长赣高铁江西段站前 4 标项目部一工区,情况如下:
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起讫桩号为 DK228+943.06 ~ DK236+354.2,路线全长7.41k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隧道2座、 特大桥1座、大桥3座;区间路基3段;桥面系,箱梁架梁共794孔。
2.1工期:线下混凝土拌合站约26个月,莲花混凝土拌合站约36个月(其中预制梁约12个月),永新梁场砼拌合站约30个月(其中预制梁约16个月)。
2.2运输路线:招标人初步踏勘:线下混凝土拌合站平均运距为6km;莲花混凝土站非预制梁混凝土平均运距为3km,预制梁混凝土平均运距为0.2km;永新梁场混凝土拌合站非预制梁混凝土平均运距为8km;预制梁混凝土平均运距为0.2km(仅供参考,不作为报价依据,以投标人自行踏勘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运输路线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需充分调查运距及运输环境等现场情况,并考虑在报价中。
2.3长赣铁路4标拌合站地址:
线下砼拌合站: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良坊镇邑田村
莲花混凝土站: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良坊镇白渡村
永新梁场砼拌合站: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澧田镇源头
3.招标范围
3.1招标项目: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租赁
3.2招标编号:SCFA00000066186
3.3招标范围
3.3.1价款:
(1)报价方式:月租金=月运输方量*单方租金。
(2)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设备折旧、维修保养、管理费(含伙食费、劳保、其他消耗等)、电费、通行费、资质手续(含年审、营运证等)、安全设施配备、设备进出场费、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保险(涵盖设备及人员各险种)、税费、利润、环保、安全培训教育及取证、冬季施工措施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方使用新能源搅拌运输车,投标方需自行解决充电问题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点、充电桩、充电用线路、电费等(若新能源搅拌运输车无法满足现场使用需求,中标人应立即且无条件地投入燃油搅拌运输车)。
(3)燃油由中标人提供并承担。
(4)人员住宿及就餐:招标人提供住房(含空调、床,不含床上用品),每间宿舍至少入住4人;中标人可自行解决就餐或在招标人驻地食堂就餐(若招标人可提供),伙食费由中标人承担。
(5)生活水电:由招标人限量提供,超用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6)安全及管理人员:投标人需配备不少于1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维保人员和机驾人员等,投入人员数量需满足项目施工要求。若建设单位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乙方需无条件配备。
(7)租金支付:①中标人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应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额的5%,担保有效期不少于合同工期。若办理第一期结算前中标人未提供履约保函,则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上限为合同额的5%,达到上限后不再扣除),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毕后,待中标人办理了退场手续次月无息返还,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②结算次月支付应付租赁款(不含结算中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的80%(遇财务结算控制时支付顺延),结算后3个月内付完(不含结算中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遇财务结算控制时支付顺延)。
(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投入数量以满足项目实际施工需求为准,过程中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增减车辆和人员;如中标人增加车辆或人员不及时,招标人有权另行租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以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含招标人另行支付的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并补偿招标人损失。
3.3.2投标所需机械设备须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要求四轴车辆,混凝土运输车出厂年限为6年内,且满足属地排放及国家环保要求的车辆。
(2)证件齐全有效:行驶证、运输证(营运证)、保险单、年检合格资料等。
(3)保险在有效期内且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
(4)车辆性能良好,未进行非法改造等。
3.3.3进场时间:设备计划2025年10月起使用,实际使用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3.4设备使用地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长赣高铁江西段站前 4 标项目一工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体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近3年(22-24年)财务报表。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高速公路、市政项目或铁路项目的设备租赁或运输经验,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近三年同类运输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履约证明)。
(4)提供不低于20台符合要求的自有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产权证明。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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