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土建第四标段项目
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土建第四标段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耈街多四季利河顺接永昌高速(永平段),起点桩号K48+540,途经耈街乡、漭水镇,止于昌宁县九甲顺接昌链高速,与昌保高速交叉,止点桩号K95+100。路线全长46.281公里,全部位于保山市昌宁县境内。永昌澜沧江特大桥位于K77+700处,为跨越澜沧江而设,是整个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大桥平面位于直线上,纵坡为1.5%的单面坡,桥面中心标高1690m。主桥为1416m单跨吊钢桁梁悬索桥;永平岸主缆边跨为310m,昌宁岸主缆边跨为262m,主缆中跨为1416m,垂跨比1/10;两岸桥塔塔高均为240m。永平岸引桥采用4×60m双箱组合梁,昌宁岸引桥采用4×60m双箱组合梁,引桥最大墩高78m。主桥中心桩号K77+692.649,全桥长1912m。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石灰石粉
交货期:2025年12月起(以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河尾村项目部搅拌站
招标限价:本次招标含税综合单价限价290元/吨。投标人报价含税综合单价超过290元/吨招标人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满足招标项目的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的产品,贸易商投标须取得厂家授权书。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近3年的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与中交集团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内财务报表。
(4)体系认证要求:应拥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原材料质量证书、成品有相关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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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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