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工程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海隆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码头加固修复、水电配套等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租赁浮吊船、警戒船及柴油锤等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简述本次招标设备的地点、用途、使用环境等)。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 时间 |
退场 时间 |
使用 地点 |
备注 |
| 1 |
浮吊船 |
500t |
艘 |
1 |
2025.11 |
2025.12 |
江苏南通海门海隆码头 |
||
| 2 |
警戒船 |
艘 |
1 |
2025.11 |
2026.02 |
江苏南通海门海隆码头 |
|||
| 3 |
柴油锤 |
台 |
1 |
2025.11 |
2025.12 |
江苏南通海门海隆码头 |
(备注中可说明司操人员配置等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 时至 2025 年 11月 15日 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供应链设备租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ls.icce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账户名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特种工程技术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账 号: 1279143401109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二航局设备租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二航局设备租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