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谈判人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谈判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技术服务进行合作谈判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境内。工程规模为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约8.8公里,新建护岸堤防长约13.6公里。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合川城市防洪规划》(2012年7月)、《合川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拟定合川主城区防洪按50年一遇设防,其他独立乡镇按20年一遇设防,农村地区按10年一遇设防。工程区有村道与212国道及兰海高速连接,交通较为方便。本阶段为查明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需开展地质勘察工作。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工程本次勘探范围内地层岩性主要为土层(砂卵砾石、粉质粘土)、基岩(泥岩、砂岩及灰岩)。本次钻探预计总进尺1500m,计划采用单管钻进工艺,同步开展钻孔原位试验、取样室内试验、地下水位监测;钻孔涉及场内搬迁临时道路修建。地质勘探服务内容为按有关规范和勘察要求进行钻孔、现场试验,提供相应完整钻孔原始记录和试验记录报表,并经验收合格后完成封孔(长观孔除外)。
2.2谈判内容:
(1)采购均为内容为勘探技术服务。勘探技术服务内容为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钻孔和现场压水试验、注水试验、标贯、动力触探取样、钻孔电视摄像、钻孔声波试验等,提供钻孔原始记录和试验资料。
3. 报价人须知
3.1报价要求
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612704元(含税),明细见下表。
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嘉陵江)防洪治理项目(合川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勘探技术服务限价表
|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单价(元) |
采购数量 |
小计(元) |
| 1 |
勘探服务 |
米 |
土层进尺(砂卵砾石) |
330 |
200 |
66000 |
| 2 |
勘探服务 |
米 |
土层进尺(其他土层) |
200 |
200 |
40000 |
| 3 |
勘探服务 |
米 |
软岩(泥岩、较软的砂岩)单管 |
220 |
800 |
176000 |
| 4 |
勘探服务 |
米 |
硬质岩(灰岩、白云岩、硬质砂岩)单管 |
300 |
300 |
90000 |
| 5 |
勘探服务 |
公里 |
设备进出场费 |
8 |
88 |
704 |
| 6 |
勘探服务 |
米 |
场内修路及搬迁费用(大于100米) |
40 |
6000 |
240000 |
| 合计 |
612704 |
|||||
费用按单项报价费用形式计取,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报价人开展的工作以及审查、检查及配合工作的所有费用,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3.2支付方式
3.2.1勘探工作结束,通过外业验收后,并且甲方收到项目业主拨款后(乙方充分理解并知悉本项目成果需经业主方审核通过且资金来源于业主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成果报告通过评审后,并且甲方收到项目业主拨款后(乙方充分理解并知悉本项目成果需经业主方审核通过且资金来源于业主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30%。
3.2.2中标人于每次付款前15日到需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提供正式发票。需方在取得中标人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在30天内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卖方应充分理解买方资金情况,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进行索赔,就货款支付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2.3需方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或因公司规模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化,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3.3结算方式
单项报价费用形式计取,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3.4计量验收方式
根据招标人要求计量该合同的完成进度。
3.5技术质量要求
中标人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T 291-2020)进行勘探技术作业:
(1)钻探按每回次进行班报记录、岩芯编号、照相,根据现场情况甲方要求必要时保存部分岩芯。岩芯必须采用岩芯箱装箱保存。
(2)孔深控制:钻孔孔深根据甲方提供的钻孔任务书确定。
(3)按甲方勘探任务书要求取样、压水、注水等试验,质量及数量满足甲方要求。
(4)钻孔按要求完后成经现场地质人员验收同意或业主代表同意签字后才能终孔,否则视为废孔,并按要求测终孔及稳定水位。
(5)按规范要求进行封孔。
3.6其他要求
3.6.1 质量或服务问题,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3.6.2本次谈判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3.6.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谈判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2)谈判响应内容、技术标准等(如有)。
(3)未提供谈判响应书、报价一览表。
3.7履约担保
不设履约担保。
3.8根据谈判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谈判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主要内容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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