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泊位口岸开放配套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为实施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泊位口岸开放配套系统工程,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 建设规模: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工程位于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西侧南段,新建一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通过能力为230万t/年,使用港口岸线长度300m。本工程拟建泊位最大靠泊船型为5万GT LPG船和8万吨级乙烷船(舱容约15万m3)。
1.2 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
1.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泊位口岸开放配套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海事、边检)信息化系统、(海关、海事、边检)配套设施等,以及预留系统接口,考虑建设单位后期系统升级的需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系统等的采购、制造、运输、交货、接卸、储运、开箱、安装、调试、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保质期间的服务、预埋件的提供、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等,确保本工程按工期要求正常投入运转,对其施工范围内的进度、安全、质量、环保等工作负总责,包含实现创优目标、数字化交付的相关工作。
1.4 工期要求:本工程中间交接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如建设单位(下文中的建设单位均指“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中间交接工期,或招标人根据本项目总体工期计划安排调整中标人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因调整工期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5 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海关智能卡口系统需要实现与海关物流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功能,卡口系统与后台系统的数据交互接口按照总署《海关卡口前端设备集成技术规范》接口规范及《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数据接口》(JGST14—2015)。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需与南通海关视频监控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兼容前后系统。满足南通海关、南京海关、海关总署的三级联动组网架构和组网安全,权限系统可实现多级联动,且高级权限可以随时接管打断低级权限,确保三级海关在系统使用上的顺畅,确保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根据海关联检单位提出监管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巡检要求,配置定制开发的前端运维模组和巡检网关平台,对前端设备的光信号状态、RJ45网络信号状态、电源状态、温湿度状态、挂载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同时具备远程自动重合闸、电源重启等功能。后端系统可以24小时监测摄像机在线数量和在线率,同时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并对各类告警事件进行提示。
海关机房环境监测系统需与南通海关机房环境监测系统无缝对接,兼容前后系统。海关机房环境监测系统需采用主从多级服务架构,即各前端从服务节点可独立管理本节点的环控设备,同时各前端从服务节点数据上传到南通海关本部综合远程监控系统主服务节点进行集中监控统一管理。需提供额外的巡检服务,确保日常及各大小节假日系统的稳定运行。由于南通海关目前所有前端节点都采用的是模块化结构的系统,因此新的前端节点也需采用模块化结构的系统。为了数据采集的稳定性和灵敏度,南通海关综合远程监控系统采用RS485作为通讯方式,同时配备智能设备的通讯转换模块。因此本次建设的海关机房环境监测系统也需采用同样的通讯方式。
海事视频监控系统需与南通海事视频监控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兼容前后系统。
边检信息化系统需与南通边检视频监控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兼容前后系统。
(2)施工要求
本工程中,所有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为保证工程质量,中标人应指定固定的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建设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更换项目经理,需经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同意。工程承包商必须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及相关施工人员,负责实施供货设备的安装、调整、调试、测试、性能的考核、操作及其它问题,并对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备的安装说明及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实施施工,并提供正确的技术服务,如果由于中标人人员的错误行为造成设备和材料的损坏,中标人要负责修理或更换。
(3)培训要求
设备验收后,中标人应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对用户的技术人员在发包人现场进行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组成、组网方式、设备使用维护、系统的使用维护、一般故障排除。
中标人的培训人员必须做好培训教材,保证培训效果。
(4)验收要求
所有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全部到货,所有设备型号与合同一致,所有设备技术参数不低于合同要求。以上条件达到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需确认并签收设备到货单。
如若中标人所提供的系统实际技术规格与其报价文件不一致,达不到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折价、修补、局部更换直至退货。
建设单位和招标人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已收到合同规定的所有供货项目及文件资料,中标人已完成技术培训工作,相关系统和设施实施完成后需符合海关、海事和边检部门的验收要求,接入上述联检部门的系统对接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以上条件达到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方可在验收报告中签字。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过程最少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准备(制定实施计划等)、项目实施、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系统正式运行、项目交付和系统维护。每个阶段任务完成以后,提交相关文档,由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5)售后服务
除特别说明外,中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两年的免费质保及运维服务。
服务时间承诺:针对故障报修响应,响应时间标准: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复(非人为损坏修复不超过12小时)。
必须提供不少于每月一次的系统巡检维护和每个季度一次的系统集成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系统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整个维保项目须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应对建设单位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实现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确保建设单位能及时找到维保项目的指定专人或小组;
每次维护保养及故障修复后均须出具详细全面的相关书面文档,及时提供建设单位有关系统运行的状态报告和运行建议;针对设备隐患准备备件,并立即进行更换;
定期与建设单位交流在系统使用、及系统维护方面的经验,指导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系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
2.1.2 施工资质: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人员资格要求
2.2.1 项目经理
(1)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证明),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至少配备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2.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3日12:00时至2025年11月18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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