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绿城桂冠东方项目商混 公开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441920)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绿城桂冠东方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混采购进行公开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桂冠东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30847.15 ㎡,总建筑面积 102852.56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4802.01 ㎡,地上建筑面积 78050.56 ㎡,规划有小高层 7 栋,共计 7 栋单体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项目承接所有主楼和地下室的桩基、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屋面工程、水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公区和内抹灰)的施工。
2.2项目工期:636天
2.3项目地址:桂冠东方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西临全运路辅路,南临港泽路,北临港兴二路,东临榴花路。
2.4采购内容:商混预计数量25342方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2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部分材料款以工抵房进行支付,具体工抵形式及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100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30天内支付40 %款项、主体验收完成后支付20%款项、待整个项目混凝土供应全部结束后3个月内付20%,竣工验收完成(2027年3月)后1个月内付结算货款的 5%,业主对我方最终结算(2028年9月)后1个月内支付8%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推荐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此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无不良信用记录、推荐理由: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商混西安区域战略合作单位第二名,单价合理,满足送货条件,符合推荐条件。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6日
七、**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