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集装箱码头工程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集装箱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集装箱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68186 。
1.3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佛渡集装箱码头工程共建设7个20万吨级及以下集装箱泊位及配套设施,我司承担该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支撑专题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编制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水土保持报告,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文件;2)配合报告的报批或报送工作,取得审查意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按照我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后且我方提供技术资料10个工作日内,提交送审稿成果,评审会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表成果。
2.3 服务地点:不限。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等要求,开展相关资料收集、水土保持方案论证报告书编制等工作,并配合完成报批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需达到3星以上。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和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至少1项水土保持方案论证或专题研究并通过审批,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体现项目特征,要求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成果关键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通过审批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需提供自报价日期往前不低于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作为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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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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