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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福州市罗源松山镇 

建设规模: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东侧堆场的改造工程施工和东西侧衔接区域施工,施工范围约5.3万㎡,地基处理面积约4.45 万㎡,道路堆场面积约4.3万㎡。施工内容包括挡浪墙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建设工期:240天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表

2.3技术规格要求:本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质量应遵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工程港口有关的技术规范以及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进行。同时遵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采用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范及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海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57-2-2012)、《水运工程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水运工程混凝

土施工规范》,施工图纸要求以及其他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2.4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地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泊位后方堆场改造工程施工作业区(具体由招标人人员指定)。

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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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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