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安全临时设施及用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安全临时设施及用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安全临时设施及用品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HN-DTHZB-WZCG(2025)002。
1.3 采购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1个包件,拟采购一批安全临时设施及用品。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安全临时设施及用品,
2.2 交货期: 以询价人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
2.3 交货地点: 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 。
2.4 物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按照《供应商财务状况综合测评表》进行自评。近年是指:2023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https://hn.gsxt.gov.cn/)、国资委风险查询记录(https://www.cneptp.com/)。
(5)其他要求: 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提供本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以非本单位名义缴纳的无效)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8日15时50分至2025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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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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