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凤凰岛港口防溢油污染服务
1.2 采购人:三亚中交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 17万元
1.4 采购项目概况: 中交凤凰岛邮轮港港内防污设备的保养工作,船舶港内溢油应急布控及清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口防溢油污染服务项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对停靠在三亚凤凰岛邮轮港船舶上的污油水、垃圾等海洋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2.当停靠中交凤凰岛国际邮轮港的船舶出现溢油污染海洋时,立即启动防污染应急反应措施,对海上污染物进行清除处理作业。
2.2 服务期限: 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7年1月28日止
2.3 服务地点: 三亚中交凤凰岛码头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在码头水文环境满足作业要求的情况下,24小时随叫随到,全天候提供服务。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总价合同
4.2付款方式:
4.2.1:30%预付款
4.2.2: 年服务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年)。其中不含税价¥160377.36元,增值税金额¥9622.64元,税率为:6%。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 30%的费用即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51,000元)。在年合同行届满5日内,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余款70%即人民币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元)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给乙方。
4.3履约保证金: /
4.4质量保证金: /
4.5其他情况: 本次采购暂定预算金额17万元,其他信息详见附件合同。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三亚华利清污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注册资本金为300万元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船舶污染清除二级单位。
推荐理由:为目前在合作单位,且三亚有且仅有此一家为船舶污染清除二级单位。
采购清单: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口防溢油污染服务项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对停靠在中交凤凰岛邮轮港船舶上的污油水、垃圾等海洋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2.当停靠中交凤凰岛国际邮轮港的船舶出现溢油污染海洋时,立即启动防污染应急反应措施,对海上污染物进行清除处理作业。3.服务内容:做好港内防污设备的保养工作,随时做好船舶港内溢油应急布控及清除。4.服务的方式和职责:(1)乙方要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的标准,为甲方码头配置防污应急设备并将防污设备放置于码头,并配置技术熟练操作人员,防污设备由乙方维护、保管及使用并自行承担费用。(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防污工作区域,乙方在港内作业应服从港口方的管理。如处理溢油过程需要进入船舶作业时,需事先得到甲方或船方负责人员同意。(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作业工程中发生事故而导致乙方人员或他人伤亡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4)乙方应具备海事、港口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污水、污油、垃圾等接收和处理的相关资质,并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上述事项和相关许可手续,提交甲方审核。(5)乙方基于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6)如因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甲方码头设备或船舶损坏,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2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应链与成本管理部
举报电话:(0898)32990271
举报邮箱:zjhtjgjiandu@ccccltd.cn
8. 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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