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二标
一号滩面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二标招标人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号滩面工程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建设规模:浅滩湿地7.9万m2,滩面绿化62.6万m2,加压泵站1座,压力管线23km,灌溉泵站1座,灌溉干支线18.9km,灌溉管网44.6km,工程信息化建设。
总工期:24个月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计划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水泥稳定碎石 / m³ 4583.00 山西省大同市御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二标 2025年12月前供应完成
2 沥青混凝土 AC-13 m³ 355.00
3 沥青混凝土 AC-16 m³ 532.00
4 砂卵石 / m³ 1773.00
5 砂石 / m³ 593.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并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优先选取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不作强制要求,仅作为评分依据)。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类似投标物资设备2022-2024年的销售业绩。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交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7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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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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