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
编号:FWFA00000074666
各受邀报价单位 :
本次竞争性谈判是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东湖新区智能交通治理社会实验项目开展的竞争性谈判。现特邀贵公司参与本次竞谈,相关要求如下:
一、竞谈公告
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区智能交通治理社会实验项目交通多源采集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项目最高限价: 30万元,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报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项目概况:根据《北京大学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建“北京大学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合作协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大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共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合作协议》和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需求,开展智能交通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验研究,从而探索智能时代的交通治理模式,总结智能交通领域社会治理的经验理论,超前探索智能社会的运行规律,充分预演智能社会的治理模式,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
通过构建虚实映射、融合共生的交通孪生引擎,挖掘微观感知下的治理场景,基于交通AI算法,进行多维仿真推演,实现路口精细化治理。包含车道级全息底座、多维仿真推演、交通展示中心、路口精细治理、实验设备等。完成全息路口与模拟推演实验,针对实验路段痛点需求,以学校周边交通智能治理、学校周边鸣笛抓拍治理、重点路段违停抓拍治理等手段进行专项治理;完成交通微循环治理实验。
技术路径将采用“泛在数据”融合方案,整合众包电子地图(如OpenStreetMap)与高精度卫星遥感影像。项目将通过自动化工具(如MOSS)生成路网基底,再结合精细化地图编辑平台(Map Editor)进行人工修正与属性标注,以确保路网数据的精确性,包括车道几何形态、转向、限速等关键交通属性。在此基础上,构建“交通孪生引擎”以支持“多维仿真推演”。
资格要求:
1、企业基本情况:报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价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具体要求为:金额不得少于30万元,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清单页、合同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经验,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5、企业信誉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报价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报价人或报价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上方可用文字列明各检索项名称。
6、报价人接受竞争文件中规定的工期进度、付款条件、质保服务要求、培训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7、报价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报价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报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报价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需提交针对该条内容的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函。
9、报价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10、报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报价被否决。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谈邀请发送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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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