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数字化发展规划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FA000000763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集团能源板块“十五五”数字化方案设计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从现状分析与问题提炼、“十五五” 数字化发展总体思路设计、火力发电数字化发展方向设计、路径与机制设计、蓝图与阶段路线图绘制、任务卡片模板设计等模块,完成十五五数字化发展咨询规划报告,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交付物的初稿交付。
售后服务期: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提供12个月的咨询成果落地及相关售后服务。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具备履行交付所需的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审报告附注等。
4.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内(2023年至今)至少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合同内容应为信息化类咨询服务合同;2)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3)合同乙方须为投标人,且完成项目验收交付;4)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清单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以及项目验收证明(如:经业主方盖章的业主证明、完工证明、交工证书、验收报告等)或该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项目验收证明或该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在必要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用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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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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