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施工总承包土建五工区 项目因施工需要,拟对 止水材料 进行其他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施工总承包土建五工区 。
2. 采购内容
止水材料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商,同时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生产厂家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 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3000万平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4 须具有质量保证体系、检测体系认证齐全且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投标产品具有2022年1月1日以后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1年、22年、23年)来同类工程同类物资供应的使用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
3.6 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9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 集团国内供应商准入标准: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开证书;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12 供应商近3年内应具有不低于3个在深圳市区域的供货业绩。
3.13 本次招标结果需经建设单位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察后选定,如未通过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采用其他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项目部总经部要求,地铁20号线项目各工区止水材料统一由总经部(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招标,再由各工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目前总包已完成各工区止水材料招标,本次对其招标结果进行流程关联。
5. 拟定唯一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地址
止水材料(ZS-03):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6. 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8 日 11:00 至 2026年 11月 23 日 12:00 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截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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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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