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咨询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卫海大道18号。
建设规模:新建海工坞(长度520m、宽度90m,深度为13.5m)一座及 1号总组场地、突堤码头、模块出运平台、变电所、厕所、各类起重机轨道等配套工程。配置2200t龙门起重机、300t龙门起重机、300t门座起重机、45t门座起重机各1台,配置水泵房设备、引船小车、绞车等设备。
2.2招标内容
(1)投标单位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提供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过程咨询服务。
(2)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咨询报告》编制工作。
(3)承包模式:固定总价包干,包含了投标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编制费、装订费、增值税等费用,投标单位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再向招标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4)支付条件:按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后支付当期结算价款的80%;剩余20%待乙方退场完毕且甲乙双方完成合同结算手续后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投标单位应按项目金额开具,发票应备注项目名称,以便税款抵扣和往来核算。因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投标单位需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如投标单位不及时开具发票,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5)技术咨询服务期限:投标单位提供技术过程咨询服务,需在招标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基础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技术咨询报告编制。
(6)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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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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