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年度码头沉降位移检测服务(项目名称)采购/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年度码头沉降位移检测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码头2026年度沉降位移监测服务(标的物名称)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年度码头沉降位移检测服务
2.2施工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2.3技术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介绍:本项目为南通分公司码头2026年度沉降位移监测的年度单价招标。主要针对南通分公司通用码头及板桩码头沉降位移进行年度监测。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的要求,结合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通用码头及板桩码头沉降位移检测周期调整的建议》及相关专家意见,为确保码头设施安全使用,及时掌握码头动态变化。
2.5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7质保期:无,质量保证金: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近六个月以内社保。
本项目具体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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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