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项目
内港航道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项目内港航道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项目内港航道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GZGBDWH(2024-202606)-JSFW-001。
1.3 采购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项目出海航道北段的维护范围自大濠洲航道始,包括赤沙航道、西基调头区、新沙航道、莲花山东航道、莲花山西航道、坭洲头航道、大虎航道、川鼻航道、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伶仃航道GH段,全长约79.15km。内港航道的维护疏浚范围为西河道、东河道、南河道、沥滘水道、新洲水道、汾水头水道、海心岗水道、新造水道、铁桩水道、黄埔水道,全长约60.78km。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项目内港航道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2 服务期限:技术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内港航道环评报告送审稿。
2.3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与本次技术服务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评估、环保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水利工程咨询服务等营业范围(满足一项即可);供应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备案,且在近一年内无失信记分记录。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相关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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