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兰钢管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因工程施工需要,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组织机构对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法兰钢管租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系统上启动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概况:厦门第三东通道工程起于厦门本岛,终点设互通接入厦门新建翔安机场,同步建设翔安支线,路线全长约 19. 615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跨海段主线双向八车道,陆域接线及翔安支线双向六车道;本项目的建设是将金门纳入祖国怀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交通纽带,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先导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
包件号 |
费用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租赁时长(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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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
法兰钢管 |
Φ630×10mm |
吨 |
6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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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交货周期:2025年 月 日,供货地址:厦门市观音山
2.2.3交货要求:法兰钢管厚度必须保证在9.5mm以上。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2供应能力要求: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的生产或供应能力,能提供满足招标项目的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的产品。
3.3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 2022 年~至今在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中有本次招标物资的供应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中交集团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2至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提供产品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能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合同总额垫资能力,且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及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业主相关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核,评标时须严格按照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核。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 17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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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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