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
水泥、钢筋、钢绞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3〕37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3〕20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3〕3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泥、钢筋、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G219线云南耿马(班幸)至沧源(南撒)段改扩建工程起于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班幸村附近,接国道G219南伞至班幸段止点;止于临沧市沧源县糯良乡南撒水库东南侧,接国道G219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起点。路线全长115.647公里(新建8.627公里,改扩建102.340公里,沿用4.680公里),其中:耿马县境内长8.800公里,沧源县境内长106.847公里。
全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10+500~K13+000(芒卡过境)段2.5公里、K88+569.718~K93+249.718(沿用)段4.680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K110+000~K111+600(糯良乡过境)段1.6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其余路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K7+300~K9+800段位于南汀河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湾江隧道文物保护区,局部地物地形受限路段采用路基宽度7.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沧源县境内。
2.3计划供货期: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项目开工后发包人向供货人发出物资需求计划开始,至发包人书面通知供货完成为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水泥、钢筋、钢绞线。
2.5合同包划分、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总量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供货总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合同包 |
水泥 |
P.O42.5 (含袋装、散装) |
143581.61 |
供货到指定仓库或材料堆放场。 |
\ |
P.O52.5 (含袋装、散装) |
5328.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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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包 |
钢筋 |
光圆钢筋(HPB300) |
2104.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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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肋钢筋(HRB400E) |
17187.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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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绞线 |
高强度、低松弛Φ15.2mm |
568.140 |
钢绞线(Φ15.2)高强度低松弛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
注:(1)上表内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供货按招标人下发的供货单为准,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2)项目起止桩号:K0+000~K117+748.64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资格或销售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满足下列要求:
若投标人为材料生产制造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若投标人为材料销售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代理的材料生产制造商条件满足上述材料生产制造商的要求,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取得材料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在采购、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开标前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等。
3.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要求,联合体整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资质、财务、人员的要求。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2个合同包。
3.4本次招标允许材料生产制造商投标或由材料生产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材料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独立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17:00时至2025年5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第一信封解密时间为1小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解密时间会在第一个信封开标完成后发出通知,请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及时上线进行第二个信封签到并等待解密,如未按照规定参加第二个信封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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