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平板车租赁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周转材料运输)平板车租赁(项目名称)询价,并采用电子化询价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000 吨级突堤港池式重件出运码头1 座(含滚装平台)及相应配套设施。
2.2询价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2.4询价租赁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2.3计划租赁时间
本次计划租赁平板车按台班租赁共计80个台班,计划租赁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5日,计划租赁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4日,具体以询价单位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4 询价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本次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下表
工程项目 |
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计划租赁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能力 |
设备品牌 |
租赁数量 |
台班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平板车 |
13米 |
/ |
国内知名品牌 |
2 |
80 |
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施工现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与一般纳税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3%)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参与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17:00至2025年09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4.2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网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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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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