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施工机械租赁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机械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香山街道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翔安区莲河片区,起点位于九溪水闸衔接处,终点位于厦泉市际行政边界线,根据总平面布置方案,本工程海堤按100年一遇防潮标准设防,海堤全长约7.6km,海堤分为新建段和保留加固段,新建段长约4.8km,保留加固段长约2.8km,其中市政部分包括DN1200mm、DN1500mm的雨水管道。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详见附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台) |
暂定租期(月) |
备注 |
1 |
汽车式起重机 |
提升质量25t |
月·台 |
6 |
5 |
含机械进出场费用、燃油费、后续维修及保养、每台机械配备1名司机和1名指挥员 |
2 |
轮胎式装载机 |
斗容量2m3 |
月·台 |
6 |
5 |
含机械进出场费用、燃油费、后续维修及保养、每台机械配备1名司机 |
3 |
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
斗容量1m3 |
月·台 |
6 |
5 |
含机械进出场费用、燃油费、后续维修及保养、每台机械配备1名司机 |
本次租赁的施工机械用于配合招标人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安排,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及调遣。本次租赁采购数量为暂定(详见上表),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进场数量为准。租用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日期以招标人现场情况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租赁期限,但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同意且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工期缩短或延长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2.2租赁期限:暂定租赁5个月(具体视招标人施工进度而定)。
2.2.3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香山街道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于每期结算中扣留。
2.2.5支付条件:每月结算一次,招标人在每期支付投标人租金时,按月租金的90%支付,扣除月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投标人严格履行完毕合同后,于投标人退场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2.2.6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该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9-19 11:00:00至2025-09-24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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