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CS项目取水工程挖泥船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航局CS项目取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来自业主计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不小于13m3抓斗挖泥船(1艘)(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CS项目取水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东北面的小漕村(马站镇三澳村),工程范围包括CS临时围堰(包括拆除)、取水导流堤、取水内护岸、取水明渠、3-6取水头部构筑物、3-6#取水隧洞、取水头部两侧直立翼墙、3-4联合泵房前池岸壁、重件码头改造、西堤改造与恢复、防渗墙、拦污网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配套措施及服务等工作。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不小于13m3抓斗挖泥船(1艘)。计划交货期以现场实际书面通知为准,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第五章 “船舶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设备名称 |
抓斗挖泥船 |
2 |
包件划分 |
1个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10月15日 |
4 |
工作内容 |
承担浙江三澳核电项目海挖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三澳核电项目施工海域 |
6 |
设备数量 |
1艘 |
7 |
设备能力 |
不小于13m3抓斗挖泥船,船舶需有“船舶起重设备证书” |
8 |
人员要求 |
1、船员配置不得少于最低安全配员且满足现场24小时连续施工需求 |
9 |
租赁方式 |
按月租赁,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承租方)按月支付乙方(出租方)设备租赁费用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4个月,按照船舶到达浙江三澳核电施工海域并经海事部门、业主及监理验收通过开始起算租赁时间,至承租方通知退船截止; |
11 |
供油水方式 |
燃油由承租方供应,生活用水由出租方自行解决,双方在船舶验收通过后由双方人员进行现场量油,承租方通知退场后双方再次确认量油,双方按照交还船的燃油量,多退少补 |
12 |
维修保养 |
出租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
13 |
其它要求 |
1. 船舶进场前需提供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确保船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现场准入要求 ; 2. 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承租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承租方不得改变工作性质,如有改变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3. 出租方需负责船舶垃圾及油污水的处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4. 出租方船舶证件齐全并满足海事管理相关要求,出租方应详细了解温州地方海事船舶管理相关要求,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海事管控要求的相关费用; 5. 船舶需取得“船舶起重设备证书” |
14 |
结算付款 |
出租方凭承租方项目经理部确认并通过承租方公司审核(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后,下月结算上月的施工服务费(支付比例为70%),预留上月施工服务费的30%作为保留金,待设备退场后,并通过承租方公司审核后付保留金的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近3年(2022~2025年)内具有挖泥船租赁服务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 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网上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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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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