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粤工驳55”船舶改造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工驳55”船舶改造服务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出资比例为100%。,现对“粤工驳55”船舶改造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粤工驳55:总长:85.0米,型宽:24.5米,型深5.3米 满载吃水:3.0m 船舶种类:非自航驳船,船舶位置:粤工驳55停泊于新会预制场码头外水域(22.341792°N,113.075504E)。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船舶改造服务,服务内容、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附表。
2.2.2交付时间: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需方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乙方完成甲方所有施工任务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费用在船舶出厂后120个工作日内付清。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多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与修造能力相匹配的船舶修造资质,钢质一般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自有可用于改造的设施。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维修团队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确保故障快速准确诊断与解决。
3.5 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的改造服务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至 2025年11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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