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应力管桩框架协议采购。建立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供所属成员企业选择合作,本次决定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预应力管桩进行框架协议集中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集团2025-2026年预应力管桩框架集采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41982。
1.3 采购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中交集团集中采购。
1.7 包件划分: 共两个包件: 陆地桩包件/水工桩包件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交集团集采区域内所属各单位项目,陆地桩集采区域:安徽、广东、江苏、上海、河北、河南、浙江、辽宁、天津、湖北、福建、山东。水工桩集采区域:全国区域
2.2 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下年度同月日,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部需求时间为准,不得影响项目施工 。
2.3 交货地点: 各包件覆盖范围内的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
2.4 物资质量标准:陆地桩符合 GB/T 13476-202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要求,水工桩符合 JTS 147-7-2022《水运工程桩基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业主有其他要求的须满足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是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财务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能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未满三年,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具备辨认条件,否则将被认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
(3)业绩要求: 2022年—2024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4000万(需提供采购合同证明及发票复印件,框架协议不算)。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失信证明(页面截图,如果网站信息有与事实不一致的,请提供销号证明)。
(5)其他要求:具有固定、专业的预应力管桩生产场所及设施(提供生产场地土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陆地桩具有120万米/年以上、水工桩具有25万米/年以上的预应力管桩的生产能力;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提供近两年内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响应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盖有CMA印章),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基础指标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能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实验、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
(5)近3年与中交集团及下属单位在质量、安全等环节产生纠纷的;
(6)经采购单位认定的其他情形。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7 日15 时至2025年11月24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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