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堆龙项目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谈判采购公告
拉萨堆龙项目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拉萨堆龙项目建设工程法律咨询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77202 。
1.3 采购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拉萨城投堆龙德庆区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总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
1.6 采购项目概况:1号地块(编号A-24) 位于东嘎东路以南,贡木吉路以 西,新村路以北;2号地块位(编号A-26) 于东嘎东路以南,贡木吉路以 东,新村路以北,拉贡公路以西;3号地块(编号A-27) 位于东嘎东路以 南,拉贡大道以西,新村路以北;4号地块(编号A-28)位于拉贡公路以 西,团结路以东;恒兴工贸地块位于拉萨市新拉贡公路与当热西路交叉口 (东嘎隧道出口);93亩公园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用地北侧临山,南 侧紧挨北京西路与青藏公路交汇处立交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就项目日常的经营活动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项目审阅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代表项目为因债权债务所涉及的纠纷出具律师函及参与协商谈判;根据项目需要,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事宜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2.2 服务期限: 12个月。
2.3 服务地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东路如家商旅酒店中交二公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律师资质达标,意见准确高效,文书规范保密,保障项目法律需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
(2)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2024年),并提供最新的完税证明。
(3)业绩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企业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其他不良情况。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负责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 9 时 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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